科技會報之主要任務為:
- 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。
- 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。
- 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考。
- 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整合及推動。
- 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辦。
- 其他本院交辦科技相關事項。
組織架構圖:

本院為統籌科技發展政策,整合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,協調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,依行政院處務規程第二十七條規定,特設行政院科技會報。本會報置召集人一人,由本院院長兼任;副召集人二人,分由本院院長指派秘書長或主管科技之政務委員,及中央科技主管機關首長兼任;委員十三人至十九人,除召集人、副召集人及中央研究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外,其餘委員由召集人就本院政務委員、中央相關機關首長及學者專家派(聘)兼之,任期二年。代表機關擔任委員者,應隨其本職進退;由學者專家擔任委員者,期滿得續聘,並得隨同召集人異動改聘之。本會報各項幕僚事務,由本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辦理,並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委員兼任,綜理前項業務,副執行秘書一人至二人襄助執行秘書,另下設政策協調組、數位國家組、科技前瞻組、生衛醫農組、產業創新組及行政組處理各項幕僚事務。